5)第七百二十七章:漠南 十三_大秦之帝国再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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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构造。可以在不断的操练中去熟悉军队的战法,更是一开始面对的是不想要他命的乱民,其后对付的更是愚昧不堪的百越。要是他穿越过来的时间段是六国的暴乱已经爆发。他无论是在秦军还是在列国的军队,没有一个熟悉军队的过渡期,别说是成为中高级的武将,哪怕是脑袋里装着那么多的军事,没能在战场的厮杀中活下命来,那一切也都是白搭。

  吕哲现在有那么点风光无限。可是那些追随于他的部下,和那些在汉国强势崛起后加入、投奔过来的人。他们绝对想象不到吕哲当时是何等的担惊受怕,以他这种惜命的性格。逼急了也不止一次亲自操着家伙拼命,还是在后面有些资本之后才躲在后面。

  可能是没有那个武力值走猛将流,吕哲为了不至于太丢脸才搞出一个说法(也是规定),下达了非必要情况下指挥官不得亲自参与搏杀,待在安全的地方指挥军队才是正途。

  可是,谁又能说那项规定是错误的?非但不是错误,反而是最正确的,不然指挥官不去指挥部队算是什么指挥官,若是战死了军队失去了指挥又该怎么办?指挥官就该是指挥军队,不是去亲身参与展现武勇,没有了指挥官的军队就不会存在协同作战,一盘散沙是注定的现状,那根本就不是军队,该是乌合之众了。

  就像是以往已经发生了的,或者是现在正在发生的,指挥官是可以抵达前线就近指挥,但是参与搏杀除非是迫不得已,否则哪怕是多么的热血沸腾都该是老老实实地待着。

  每一支汉军的部队,他们在进入战争状态,在场最高军官是军候,军候就绝对是待在敌方无法杀伤的位置。在场最高指挥官是校尉,那军候就可以冲锋,换而言之就是看率领军队厮杀的都是什么建制,不过到了屯长却是没有那个讲究了。

  徐志是命令部队先行出发,他本人到了卫翰来了之后,耽误了那么一小段时间才追上先走的部队。

  草原行军,要是走直线的话,半个时辰哪怕是按照非冲锋速度,有战马代步的情况下,走个十五里左右属于正常的速度。

  半个时辰就是一个小时嘛,战马的冲锋速度大概是能突破每小时五十五迈,不过持久力绝对不久。非冲锋的全力冲刺姿态,战马踩着相对悠闲的马蹄子也能达到每小时十五迈左右的速度。

  徐志是耽误了将近三个时辰才离开营地,这个时候先期出发的部队已经向南走了一百余里,算上他离开营地追赶部队用的一个时辰,部队其实已经远离离开时的沃野营地多达一百三十里左右。

  在徐志追赶上部队之前,先行出发的部队有遭遇到从前线返回的友军散骑。

  散骑是临时的联络兵,他向营地方向急赶是因为前方发生了突发状况,倒不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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