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175章 特赦_春秋我为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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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气,下拜接诏。

  ……

  “民有冤屈,自有国法主持公正,岂能私自持刃杀人?若人人效仿,将置国法于何地?”

  赵无恤的这份诏书很长,他首先严肃了律法,亲自出面否定了私人复仇的合理性,宣布此事是赵国决不能放松的。自此以后,赵国将不再允许私人复仇,认为父母、亲友、师长有冤屈的,大可上诉,郡县不受理,就告到大理寺,大理寺不受理,就告到寡人的面前,寡人自然会按照律法,还冤死者一个公道!

  他同时称赞了大理邓析的判处,在程序上是公正的,这一点毋庸置疑。

  但他又说,因为寡人的疏忽,导致律法有缺漏,硕大一本《赵律》中,对于复仇杀人竟然没有详细的条文,只能参照类似条文判刑,如此一来,很容易造成理官依法判刑却超出了罪犯应有刑量的情况……

  是故,赵侯针对此次事件的特殊性,颁布了一个特赦令。

  “特赦令?”一些人面面相觑,原来还有这种东西?

  理官们却无人有异议,因为在《赵律》里,国君不受律法限制,公室的王子王孙犯法,也不经由大理寺,而是由独立的公室法规加以审理,罪罚的标准也自然与官、民不一样。

  此外,“国君有特赦之权”,也是《赵律》开篇就规定好的事情。赦令又分大赦和小赦,大赦是遇有重要庆典、重大事件时,给有小罪的百姓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。至于小赦,则是遇到特殊情况时,对个人的宽赦……

  在赵国,在赵无恤开国时有一次大赦,但小赦,却是建国之后头一遭,不想却用在伍封身上了。

  赵恒看了一眼垂首接诏的邓析,叹了口气,感觉有些对不起这位兢兢业业的老理官,但还是宣读道:

  “伍封故杀,按罪当死,视其能自首认罪,且国法无专管复仇之律令,未免判处有失公正。寡人不赦其罪,只赦其刑,免伍封死罪,抄其家产,赔偿伯氏后人,伍封本人剥夺爵禄,流放至海滨即墨县服役……”

  话音毕后,太子恒看了看伍封,对他点了点头。

  当事人伍封怔在当场,直到他的讼师拉他,才连忙朝太子赵恒下拜,感谢国君的特赦。

  这份特赦诏书一下,憋了很久的旁观士、民爆发出了一阵“君上万岁君上圣明宽厚”的欢呼。

  而另一头,还没搞清楚情况的理官们有些懵,但事先被赵侯打过招呼的邓析已经接过了诏书,认下了这次赵侯对判决的干涉……

  “臣,奉诏……”

  邓析起身,接过了赵恒手里的诏书,它是如此的沉重,以至于邓析回身时,脚步都有些蹒跚……

  ……

  “事情都办完了?”

  长乐宫日居殿中,赵无恤依然在处理永远都不会有尽头的国事,当太子兴冲冲地从外面走来禀报棘庭上发生的事时,他也只是抬了下头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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