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四八章 同归于尽,哈利路亚!_乱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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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是,很快便有人有样学样了。

  欧洲范围内,类似的案件迅速增多。

  教会和政府一看不妙:此风断不可长啊!

  一开始的时候,司法机构将这种案件的凶犯的死刑整的很慢、很痛苦——原先一铡刀的事儿,整成零割碎剐;并想法设法对凶犯——尤其是女性凶犯——施以各种羞辱,以此作为阻吓。

  然而,木有鸟用。

  对于生意已绝、一心求死的人来说,死的难受点儿,并不是什么太大不了的事儿;羞辱什么的,更加木有什么感觉。

  于是,教会、政府一商量,狠下心来——你不是求死吗?靠,老子不判你死刑了!你这一辈子,就慢慢儿烂在牢里吧!

  这似乎是“釜底抽薪”的“妙招”,可是,又出现了新问题。

  有江洋大盗被捉住了,为求活命,就声称俺其实早就不想活啦,犯这个案子,就是为了“被自杀”滴,你们行行好,赶紧的,铡了俺吧!

  一时之间,真假难辨。

  类似的案件,数十年间发生了好几百起,直到现在,还有零星的发生。

  “什么?你要庄神父玩儿这种下作的把戏?他是何等骄傲的一个人,怎么可能做如此不名誉的事情?”

  “唉,两害相权取其轻——不名誉归不名誉,可是,总好过不得忏悔和免罪,带着一身罪孽,孤魂野鬼的等待最后审判的降临吧?”

  “这……人各有志,就难说的很了。”

  “就不晓得他的遗书——呃,我是说,他临终前写的那几句话,是个啥意思?‘魔鬼进入了我的身体’——这个‘魔鬼’,何所指呢?”

  “嘿嘿,这个嘛,倒不是很难猜……”

  “哦?请教。”

  “这个……只可意会,不可言传啊!”

  ……

  庄汤尼一死,线索中断,“南堂”一案的调查,戛然而止;而法国和教廷方面,也再未就“南堂”一案,向中国政府提出任何交涉,就好像这个案子从未发生过一样。

  庄汤尼的自杀,是将法国和教廷都架到了炉火上烤了。

  国际舆论普遍认为,庄汤尼畏罪而自杀,而这个“罪”,就是中国政府在照会中指责的“贼喊捉贼”。

  法国政府的反应,很能说明些问题:庄汤尼死后第三天,署理驻华公使博罗内和一等秘书克莱芒,奉命“回国述职”。

  这下子,既“下旗”,也“归国”了。

  甚至有阴谋论者认为,庄汤尼乃是死于自己人之手——眼见阴谋即将败露,策划“南堂”一案的相关势力,赶紧杀人灭口。

  当然,也有人相信,杀人灭口是杀人灭口,不过,只是庄汤尼和阿历桑德罗个人之间积怨所致——阿历桑德罗发现庄汤尼贪污公款,庄汤尼买凶杀人。

  但即便如此,也足够法国和教廷尴尬了。

  所以,“南堂”一案,有线索也好,没线索也好,都不要再往下查啦。

  不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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